您的位置: 北京首頁 > 時政評論 > 详情

全面深入的司法改革刻不容緩

2015年11月13日 00:00:00  來源:香港法治网

司法年度開幕典禮源自《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》第十一條的規定:“一、司法年度自每年九月一日開始。二、每一司法年度之始,由行政長官主持莊嚴儀式昭示之,而行政長官、終審法院院長、檢察長及澳門律師的代表得在儀式中致辭。”

這一儀式的意義在於鼓舞士氣、凝聚人心,承前啟後、繼往開來。

同往年一樣,行政長官高屋建瓴、胸懷大局,著眼於特區的司法獨立,譽為特區繁榮發展、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。

岑浩輝院長則特別關注司法公正問題,認為司法公正源於司法獨立。這沒問題,但他將司法獨立定義為“不侵權、不介入、不施壓、不妄評”,也許就是對輿論的作用有所誤解了。司法獨立和言論自由,都是社會最珍貴的價值,司法獨立必須得到尊重,但輿論監督也不應受到歧視,兩者可以在碰撞中取得平衡。

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,輿論界或許書生意氣,不平則鳴,未必對法律有正確的認識,但其價值在於將事件公諸於眾。只要心無邪念,又何必擔心來自輿論的壓力,無非就是“有則改之,無則加勉”;真遇上惡意誹謗、造謠污蔑者,也可以通過法律追究,反正最終生效的判決始終來自法官的職業判斷。如果認為輿論的批評或解讀,會使法官感受到特別的壓力,那麼至少這樣的法官對自己的本心和職業素質是不夠自信的,這樣的輿論壓力或許會更加有利於司法公正。

葉迅生檢察長強調廉潔奉公,要求司法官謹記公正司法和司法為民的職業道德。

但他們都認為澳門現行法律制度已到了必須改革的時候,“在現今急促變化的資訊化年代,社會生活的改變必然要求規範社會生活的法律作出變革發展,社會上要求法律改革的呼聲乃至對法律滯後的指責從無中斷。”

華年達主席更是直接呼籲對現行司法體系的基礎——《司法組織綱要法》進行深入的改革,稱其為“一項刻不容緩的任務”。

然而,儘管幾乎每次司法年度開幕典禮,都提出要檢討司法系統的組成及運作規則,要規劃及興建司法機關的專屬辦公場所,但結果卻總不盡如人意。法院規模的增加總趕不上案件數量的增長,“各法院仍在不恰當的、且亦無法滿足當前需求的大廈中運作,人力資源方面的匱乏也依然存在”。

在改革司法制度和法律條文的同時,希望法庭混雜在商業大廈中的尷尬局面也能夠儘快得到改變,這對於司法尊嚴的維護,對於構建尊重司法獨立的社會氛圍和價值觀念的作用,要更加直觀而明確。(秦時月)

  • 相關新聞
  • 發表評論
以下留言只代表網友本人觀點,不代表本網站觀點

正在加载评论……

两会新闻33:李克强总理答中外
两会新闻33:李克强总理答中外本报讯:2021年3月11日,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立即来到北京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出...
中國現代人權觀念的起源(九)
中國現代人權觀念的起源(九)“自由和權利”是梁氏新民學說的基本觀念。梁氏訴諸理性的思考,在尋覓人的存在本性時,證成“自由與權利”的...